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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

  制定了《黑龙江省婚前保健服务实施细则》,对550余名从事婚前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颁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院长及妇产科主任300余人进行了培训;对5个市、地《母婴保健法》执法及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与监督;制订了《黑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全省1 691所托幼园所进行了书面调查,并对38所托幼园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制订了《黑龙江省孕妇保健监测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儿童保健监测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办法》。 (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