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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情况

  200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创历史新高,在上年突破2 400元大关的基础上又突破2 500元大关,达到2 509元,比上年增加了104元,增长4.32%。农民收入变化的主要特点是,畜牧业、农民外出从业收人大幅度增加,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明显加大。2003年畜牧业纯收入占农民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7.8%增加到9.8%,已经成为农村保证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之一。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占农民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增加到6%,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最亮点。(1)工资性收入。2003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4.24元,比上年增加21.51元,增长5.77%。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32.42元,比上年减少10元,下降7%,这项收入下降的原因是乡村机构精简,减员较多,受灾比较严重,受灾严重地区农业税收收缴拖后并减少,乡、村干部工资没有在当年发放;在本地劳动所得的收入为人均110.9元,比上年减少24.11元,下降17.86%,这主要是受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所致;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达到人均150.92元,比上年增加55.17元,增长55.15%,这项收入之所以大幅度增长,主要是2003年省委省政府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鼓励和积极引导、组织农民外出打工,农民也转变观念主动寻找新的增收门路,外出打工农民的数量猛增,创造的收入也随之大幅度增加。(2)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 950.17元,比上年增加了81元,增长了4.33%。农民经营农业的纯收人人均为1 628.22元,比上年增加了44元,增长2.8%。在大灾之年农民经营农业的收入还能保持增长,主要是因为2003年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上升,尤其是大豆价格比上年提高了15%左右。农民经营畜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247.51元,比上年增加57.67元,增幅达到30.38%。畜牧业收入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黑龙江省在种植业和畜牧业“主辅换位”战略、奶业振兴计划等正确农村经济发展方针指导下,畜牧业迅猛发展,产品产量大量增加,市场销售势头旺盛,销售价格保持稳中有升态势。畜牧业已经成为保证全省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农民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仍旧没有改变下滑趋势,二、三产业的纯收入人均75.33元,比上年减少22.3元,下降22.8%。其原因仍然是因为农民家庭经营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二、三产业项目的规模在继续缩小,赢利水平下降。(3)农民家庭财产性、转移性纯收入。全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人人均为164.53元,比上年增加了5.41元,增长3,4%。增加的原因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速度加快,农民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增加,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和农业的扶持,农民获得的各种补贴增加等等。 (李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