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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变动

 经国务院批准:1.撤销哈尔滨市太平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管辖。道外区人民政府驻北十四道街;2.哈尔滨市设立松北区,辖原属道外区的松北、松浦、万宝3个镇,太阳岛、三电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原属呼兰县的乐业、对青山2个镇,松北区人民政府驻松北镇松北一路;3.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呼兰县的行政区域(不含乐业、对青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呼兰镇南京路;4.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道里区石头道街迁至松北区世纪大道。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1.佳木斯市将郊区的松江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将东风区佳南办事处的红霞、三江、宏达、双合四个社区划归前进区管辖。将郊区四丰乡的南岗村整建制划归前进区管辖。将永红区的建设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友谊街道办事处的西站、北铁西、南铁西三个社区和郊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的江南社区、万发社区、长青乡的长青村,四丰街道办事处的和平社区、四丰乡的新丰村划归向阳区管辖。将郊区的建国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2.林口县莲花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字砬子村迁至莲花村。3.哈尔滨市呼兰区撤销呼兰镇,设立城市街道办事处。4.富锦市撤销富锦镇,设立城关街道办事处。(孙俭太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