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二”助学工程
2002年,中央文明办确定将黑龙江省纳入“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每年资助本省80名贫困学生。这一工程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提出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确定资助范围的基础上,实施 具有特色的“一加二”助学工程,在中央资助指标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资助标准,由省和各市地再分别增加资助两名当年考入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或省属重点高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力完成大学学业的本科生。 受省里资助的大学生所需经费,由省里拨付;受市地资助的大学生所需经费由学生所在市地、县(市、区)解决。为推动助学活动的贯彻落实,全省成立了助学促进会,并被列为省委实施的十项利民行动之一,建立 多渠道、长期、稳定的助学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建立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由600万元增加到4 000万元,省财政每年投入2 000万元。省直机关干部2 000余人带头为助学工程捐款。三年来,全省共资助贫 困大学生753名,通过举办4个高中“宏志班”资助贫困高中生200名,这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具有示范意义的实事和好事。“一加二”助学活动得到中央文明办的高度重视和充分 肯定,并组织《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杜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