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两风”建设
开展“四承诺、两禁止,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活动和以“正确处理情与法关系”讨论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廉洁自律教育。各级院的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省院党组带头查摆在选人用人、执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并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各级院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队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省院在警示教育过程中及时制定了诫勉谈话制度、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15种违反廉洁从检要求的行为规定了处理办法。加大对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16件27人,对3名所在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基层院正副检察长追究了领导责任,10名基层院检察长到上级院检讨责任,3名分市院检察长到省院检讨责任,对28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马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