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
2004年,全省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收费,初步认定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60项,转经营性收费2项,降标1项,其中涉企36项,可减轻企业负担2.47亿元。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加强IC卡收费管理,下调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行为,明确铁路运输费、运输代理费标准,出台非住宅交易手续费标准,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统一电信资费优惠政策,规范电信收费行为,促进了电信企业公平、合理竞争。继续清理涉农收费,配合免征农业税方案出台,进一步取消涉农收费项目3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对农民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减轻农民负担4281万元。加强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有167项次责令整改,有220项次移交检查机构进行处罚,废止收费许可证1 236本。对全省被检查单位分级建立价格信用档案,在医疗单位试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和行业开展明码标价一条街和明码标价店试点,促进了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分期分批组织企业物价员培训。 (于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