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
2004年,全省共审计1 258个单位,查处违规行为金额332 155万元,上交财政资金1 70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 279条。提交审计报告、信息416篇,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报告405篇,被各级地方党政领导批示、新闻单位采用195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l篇。(1)突出重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内容。2004年的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继续以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重点,突出对资金分配权的监督,加大了对财政部门预算分配和重点资金管理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省级六项重点资金进行延伸审计,揭示了财政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完善,有的项目仍然采用“砍大块”方式,在年度执行中边立项、边审查、边拨款,造成重点资金拨付较晚,致使地市县财政和省直主管部门滞留、虚列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出现了挤占、挪用等问题。省本级审计了22个省直部门,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8 918万元,应追还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 427万元,责令调整账目资金1 453万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分别做出处理,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管理等审计建议报省政府。按照省人大提议,认真抓了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向省人大报告了《省政府关于200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加大力度,扩大了地税审计覆盖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监督的通知》和《2004年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要点》。有34个市县通过审计发现了有税不征、混淆入库级次等十几个方面违纪问题,违纪资金总额4 596万元,县均100万元以上,问题的性质较为严重,资金额度较大。省地税局根据审计揭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抓紧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3)努力进取,其他各项财政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全省65个审计机关共审计了329个市县乡政府财政部门,覆盖面达57.3%,其中审计了6个地市、32个县(市)、293个乡镇。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延伸审计了一些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查出违纪问题资金8 881万元。二是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全省13个地市审计了41个县市政府,69个县市审计了311个乡镇政府。哈尔滨市在决算审计中突出检查了影响市级收入问题和决算真实性问题,编发了5篇审计信息,其中《招商引资不能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被《中国审计报》头版头条采用。大庆市改进和深化了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方式方法,以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报告为基础,把下级审计机关不易解决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既维护了基层审计权威性,又避免了重复审计。肇东市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乡级决算审计结合起来,加强对财政收入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探索了新的审计路子。 (孙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