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驻哈办
2004年,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共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调查)项目26项,发出审计综合、专题及调查报告19份,查出各种违纪违规资金116.11亿元,报送审计信息87份,被批示、采用57篇次(其中,国家领导人批示9篇次,被中办、国办采用18篇次,转送各部委14篇次),在《中国审计报》、审计署网站发表宣传材料近40篇。发现违法案件线索3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1件。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哈尔滨市、通化市本级2001-2003年城市财力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共调查资金224.83亿元,系统分析了两市财力的增长潜力和城市建设对债务依存度逐渐提高的实际情况,调查发现有问题资金19.37亿元。在吉林省粮食风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中,查出吉林省一市、两县粮食企业冒领补贴2.15亿元,陈化粮管理混乱,35.15万吨陈化玉米、2.44万吨陈化水稻流入口粮市场,一家粮食企业伪造“粮食收购发票”骗取粮食收购贷款84.5万元等17类违法违纪问题。全面剖析了吉林省超期粮、陈化粮比例过高的实际状况和吉林省粮食企业330亿元财务巨额挂账的潜在风险及消化挂账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对粮食风险基金重新定位,完善中央、地方两级粮食储备制度等宏观建议。加强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已完成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哈办的现场审计。全年共审阅资产处置项目1 576个,延伸原债务企业和相关单位107个,审计处置资产总额175亿元,占3家收购不良资产的34%,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2亿元。上报审计信息23篇,反映了某资产管理公司违规低价处置债权4 287万元,一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使2 850万元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等6个突出问题。有5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发现违法案件线索2条。开展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哈尔滨特派办与广州特派办联合进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先后审计3家二级公司和8家三级公司。审计资产总额447.83亿元,占国投公司2002年末资产总额的61%。查出某公司骗取日本协力基金贷款1亿元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11份,并撰写了多篇重要审计信息。强化行政事业审计。完成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收支、收费和对外投资情况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21.7亿元,并上报了多篇重要信息。在两校查出违规收费形成的小金库等多项问题,7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审计建议,有效地完善了两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完成了吉林省2001-2003年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审计排污费和治理项目资金总额4.49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0.5亿元。审计发现挤占挪用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等5大类18项违纪违规问题,上报了《吉林省挪用近2 000万元污染治理资金新建装修综合楼》等重要审计信息。进一步搞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完成了水利部松辽委和吉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资金两项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资金52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2亿元,占审计调查资金的23%,包括: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堤防工程建设偷工减料,质量问题严重;某市采取“五假”手段套取国债资金295万元;两县(市)河道堤防管理站套取国债资金60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黑龙江和内蒙古两省区挤占、挪用尼尔基水库移民资金6 469万元等一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完成了其他项目审计。在哈尔滨铁路局政府外债引进设备效益审计中,查出哈尔滨铁路局某下属单位虚列大修、维修成本,私设小金库和虚开发票、虚购配件等多项重大违规问题。在5个世行贷款项目中,查出哈尔滨某研究所国家工程中心利用虚假合同套取世界银行贷款等违规问题。完成了对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