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0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并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重点考核的主要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步好转的发展态势。(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全面下降。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 076起,同比下降13%;死亡3 344人,下降3.1%;伤8 676人,下降l3.1%;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下降19.7%。特别是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107人。(2)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73起,同比下降12%,死亡284人,下降15.5%。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4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42.9%,死亡69人,减少74人,下降51.7%。(3)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全省煤矿在煤炭产量增产1 263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的情况下,发生死亡事故78起,同比减少14起,下降15.2%;死亡178人,减少37人,下降17.2%;百万吨死亡率1.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8,同比下降0.8。发生火灾事故1.48万起,同比下降12%;死亡106人,下降10.9%;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在车辆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按可比口径,发生事故9 163起,同比下降7.95%;死亡2 352人,下降3.88%。发生建筑安全事故63起,同比下降3%;死亡75人,下降28.6%;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以及铁路、民航、电力等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之中,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的方式,分解落实到基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强化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了自我约束机制。同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省共有949人被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84人,移送司法机关252人。(5)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煤矿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基础工作,瓦斯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共发生瓦斯事故4起,死亡61人,比上年分别减少10起、54人,分别下降71.4%和47%,使困扰黑龙江省多年的瓦斯事故偏多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加速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全省小煤矿安装风机监测系统875处,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矿井1 191个。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小煤矿,煤矿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力度,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违章行为41.2万起,扣留驾驶证8 502个,暂扣3 653个,吊销141个,行政拘留422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监督检查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严厉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六小”单位,排查整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检查各类场所1.9万个,发现火灾隐患1.4万处,整改1.2万处,处罚单位402个,责令停产停业单位332个,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和督查,组织检查270次,查出隐患8 000余项,下发执法文书4 600余份,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0余家。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检查,137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销售企业已评估121家,评估率达88.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11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给予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围绕生产、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对民爆器材直购用户进行了清理,使涉爆的关键环节得到规范。建筑安全整治,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为重点,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全省建筑行业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双鸭山建龙钢铁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扩建工程、华能鹤岗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等581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实行了“三同时”,杜绝了安全隐患。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关。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四大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矿井80%以上均达到国家安全质量一级标准,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也得到加强。按照建立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电力、石油化工、机械、建筑、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行业和领域,从建立体系、完善标准、严格考核等基础环节入手,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升了企业安全水平。加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全省投入3.6亿元,建立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对各类煤矿瓦斯、通风实行了全方位远程监控。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四个市为重点,开展了中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7)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年全省共组织五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20余次专项安全督查,检查各类场所8万余家,查出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4.3万项。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投入整改资金2.4亿元,各市(地)上报省政府备案的32项重大隐患,整改了23项,整改率达71.88%。对9项正在整改或一时难以彻底整治的隐患,各市地按要求制订了应急预案,落实了日常监控措施。(8)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队伍建设有新进展。起草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财经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开展了调研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省13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局,142个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其中有85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监管局,占安全监管机构的59.8%,行政执法地位得到确立。(9)加强宣教,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东北行”,在牡丹江、鸡西、大庆、哈尔滨举行6场大型活动,在哈尔滨举行结束仪式,组织4万多人参加了“百城百万人签名活动”,万里行采访团行程2 000多公里,保证了安全,圆满完成了黑龙江段的各项活动,得到了国家活动组委会的好评。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全省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49 587人。全省煤炭行业建立了“五级”培训体系,煤矿安全培训成效显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鸡西矿业集团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了“全员培训”的经验。 (韩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