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与划界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于2004年7月15日发布,配合《办法》的实施,开展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登记公信力的“百日会战”工作。组织了“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试,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全省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为土地登记工作市场化运作奠定了基础。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全部完成,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完成了双鸭山、阿城、双城等7个市县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试点工作。垦区结合土地换证工作,完成了30余个农场的全解析法城镇地籍测量和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城镇土地设定登记、变更登记和楼房分割登记97万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4 13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达到105万宗。继续开展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及违法占地监测。及时稳妥地处理了省政府交办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件16起,实现的目标任务是上年目标任务的2倍。开展了驻黑龙江省部队农场土地使用情况调查摸底以及与各军区协调沟通工作,超额完成中省直单位所属农牧渔场的土地划界、落界、确权发证工作的年初预定目标,又有38个中省直所属国有农场依法取得45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