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业局
该局担负着哈尔滨市及阿城、双城、五常、尚志、延寿、宾县、肇东7市(县)122万户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3.7万平方公里,是国家大一型供电企业。2004年,哈尔滨电业局供电量完成104.6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75%;售电量完成98.0l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87%。企业自发自用电4.7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4%。线损率完成6.3%,比上年下降O.l个百分点,少损电量1 046万千瓦时。售电平均单价完成490.97元/千千瓦时。工业用电量42.50亿千瓦时,占售电量的43.3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5.68亿千瓦时,占售电量的26.21%;用电最高负荷194.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0.52%。2004年,该局实现无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834天,设备安全送电4 094天,全局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41天。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完成98.64%,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99.916%,达到了国家一流供电企业标准,居全省第一位。强化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管理,实现连续多年无火灾。积极开展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荣获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授予的全省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称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跟踪调查重点项目,加强用电市场调查和分析,不断提高负荷预测准确性。进一步简化报装节电程序,提高送电效率,满足社会用电需求。农电工作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减轻农民负担。315千伏安以上客户工程受理178件,容量51.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4%。加大电费回收工作力度,全部收回供热公司、供水公司长期欠费,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继续征收城市基础设施电力配套费,增加了电网建设的资金来源。在省内率先出台《窃电行为预防和查处规定》,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企业经营成果,打击窃电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实施了《营销系统优质服务考核标准》,开展了评选优秀抄表员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客户投诉同比下降71.6%。认真做好“行风热线”直播的准备和有关问题的整改,积极参与“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获得了社会服务组第一名和省公司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内供电局和外县农电局共有13个单位获得行风测评第一名。加快电网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了220千伏太平输变电工程投产。66千伏太太乙线、太北乙线及河松输变电工程相继在年底前后投产送电。积极配合市政工程,进行了道里、南岗电缆化小区改造。完成了2004年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确定了宾州水泥有限公司、爱建新城、车辆厂搬迁改造、菊花科技有限公司等工程供电方案。完成了一期农网改造工程的结算工作,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累计完成投资4.48亿元,完成投资计划的91.8%。推进县级供电企业创一流活动,乡(镇)电管站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哈尔滨地区20个电管站被命名为国家电网公司“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全国农电示范窗口。坚持科技兴企,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GPS卫星定位辅助事故抢修系统投入使用。应用了GPS全球卫星定位技术、GPRS移动通信技术、GIS地理信息技术,中心城区初步实现了对事故抢修车辆的状态监视。66千伏消弧线圈档位自动整定计算机软件通过了省电力公司技术评审,在大扰动试验过程中减少了倒负荷操作消弧线圈档位的调整时间。经省电力公司批准立项,配电GIS综合管理系统正式启动。315千伏安及以上客户的报装接电网上汇签项目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该项目提高了客户办电效率。组织实施了带负荷平移10千伏线路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带电作业能力。在平房供电局进行了遥测抄表试点,安装采集终端6 000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坚持发展多种经营,认真清产核资,规范经营行为。圆满完成各类保险收缴工作,全年收缴集体职工养老保险1 031万元,医疗保险183万元。扩大经营范围,盘活闲置资产,成立了集团公司物业公司和送水公司,对闲置房产采取出租与出售方式,回笼资金991.7万元。不断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被黑龙江省质量监督局授予“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马瑞仁 解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