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全省现有1 043个县城以外小城镇(含农垦、森工小城镇),其中县城以外建制镇409个、乡集镇475个、农垦小城镇140个、森工小城镇19个;村庄37 352个(含农场、林场生产队);村镇总户数583万;村镇总人口2 323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1 142个,管理人员2 300人。截至2004年底,村镇住宅总建筑面积达44 003万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面积已达32 555万平方米,住房砖瓦率达到73.98%: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8.94平方米;村镇公共建筑面积达4 804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面积3 800万平方米;村镇自来水受益人口达1 451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2.48%;村镇砂石以上道路铺装面积达86 296万平方米,占道路总面积的90.05%;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已达到39.8%。
村镇建设规模及投资持续发展。全省村镇建设投资总额达72.5亿元,比上年增加2.18亿元。其中住宅建设投资达44.31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16.11亿元,公共、生产性建筑投资12.08亿元。小城镇建设投资总额达36.04亿元,比上年增加0.37亿元。全省村镇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等房屋建筑面积达1 060.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60万平方米。
村镇住房建设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新建村镇住宅10.51万户,869万平方米,砖瓦率由上年的73.05%提高到73.98%,增加0.93个百分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上年的18.65平方米提高到18.94平方米,比上年人均增加0.29平方米。其中小城镇新建住房3.82万户,324万平方米,砖瓦率由上年的87.9%提高到88.59%,增加0.69个百分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上年的19.52平方米提高到20.23平方米,比上年人均增加0.71平方米。全省村镇住宅楼房总面积达2 155万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4.9%,比上年增长0.16个百分点。村镇住房质量不断提高,新建房屋中99%以上是砖瓦房,而且相当一部分富裕农民建起了楼房和别墅式住宅,多数村镇建房都安装了给水、排水、暖气、室内卫生间等设备,村镇住房已向城市化住房迈进。
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发展较快。2004年,全省村镇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36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2.48%,比上年增加1.82个百分点。其中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75%,比上年增加0.46个百分点,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6.1%,比上年增加2.29个百分点;村镇新铺装砂石以上道路面积达738万平方米,道路铺装率达到90.05%,比上年增加0.18个百分点。其中小城镇道路铺装面积300万平方米,小城镇高等级道路已达2 543万平方米,占道路总面积的22.95%;小城镇地下排水管网达到2 049公里;村镇路灯有7.18万盏,其中小城镇4.21万盏,村庄2.97万盏;村镇新建公共建筑、生产建筑面积分别完成91.24万平方米和99.48万平方米。
编制村镇规划,质量有所提高。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开展新世纪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新一轮村镇规划工作,重点加大了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力度。组织编制了55个小城镇总体规划,经小城镇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1 8个。全省共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415个,占总数的39.8%。
组织推广农村节能建筑,完成了中法合作项目。在各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草砖房、外墙挂苯板、陶粒砌块墙体、地下燃池等多种具有保温效果好、材料丰富、结构安全、使用周期长和环保等优点的节能建筑,已被广大农民所认识。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在继续推广草砖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佳木斯、哈尔滨、大庆等地建节能建筑近500多栋,4万多平方米。与法国有关部门完成了大庆市联合共建的林甸县胜利村节能建筑工程。
继续开展全省实施小城镇建设网络工程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这两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小城镇建设,特别是试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小城镇的承载能力,改善了村镇居住环境。2004年,全省对这两项活动进行了考核验收,小城镇建设网络工程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两项活动中涌现出的7个先进市(地、系统)、22个先进县(市、区)、32个先进集体、90个示范乡镇、180个示范村和242名优秀工作者给予表彰。
确定国家级重点镇。2004年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开展了确定全国重点镇工作。经六部委研究决定全国1 887个小城镇列为全国重点镇。黑龙江省有56个小城镇列为全国重点镇,其中县以外小城镇有25个。
加强村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地加强对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开展有关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哈尔滨、农垦总局、双鸭山、鸡西、牡丹江等地分别举办了市县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培训班。全省共计培训人员1 257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朴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