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省局对4个市地局领导班子开展了巡视检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和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2004年全系统共立案23起,处分39人,案件遵期查结率达100%。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在2004年省里组织的“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全省国税系统继续名列前茅,实现四连冠。 (李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