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业务
2004年,全行共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96亿元,同比增长93.4%,每万元资产中间业务收入是同期的0.75倍,人均中间业务收入比同期增长97.6%,中间业务净利差收入占比同比提高了3.26个百分点。各项指标比同期实现高速增长,主要抓住了工作中的四个重点:一是收益高、前景好的传统代理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结算类、代理类、银行卡类等传统中间业务共实现收入16 451万元,同比增加5 170万元,增幅45.83%。其中,代理保险业务实现收入3 918万元,同比增加2 183万元,增幅125%,完成总行计划的273.03%。二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投资银行、金融衍生、信息咨询等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共实现收入6 202万元,占全行中间业务收入的21.79%,同比提高了9倍。三是信贷衍生类中间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共实现信贷衍生类中间业务收入4 163万元,特别是账销案存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16万元。四是中间业务重点项目成果显著。与国税、地税系统的“银税一体化”合作不断深入;与省联通公司和太平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中间业务的快发展带动了高新业务发展。 (栾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