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工作
2004年4月及10月,省银监局分两次对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提出了监管意见,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逐项梳理业务,查找内控漏洞,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在了实处。1.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了内控委员会的作用。成立了以行长为主任的内控委员会,明确了内控风险责任制,建立了内控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及每季例会制度。2.加强稽核力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全辖内部审计人员已占职工总数的1.5%。还配备2名专职结算督导员,司职全辖会计结算督导检查。3.强化了制度建设及检查、通报力度,控制了风险。2004年7月末,在阿城市平山召开了全行中层干部参加的“发展与风险控制”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和讨论了全行三年发展规划和风险控制,全行分专业建立28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找出了138个风险点,制定了216条防范措施。共组织了各种检查100余次,发通报8次,处罚违规20余人,纠正差错707笔,整改不安全隐患3处。 (马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