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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4年,全省老龄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第一,创建工作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黑河市、佳木斯市等把创建活动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方案。第二,各地加大了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把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老龄工作的平台,本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元投入的办法,加快了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投入2 000多万元用于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先后建起一大批成规模上档次的老年福利设施。哈尔滨市道里区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投入500多万元,用于改善老龄工作环境和兴建社区老年之家。第三,各地认真抓住机遇解决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佳木斯市、大兴安岭地区等在创建工作中使市、县、区老龄机构建设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各市地还加大了老龄工作经费和老龄事业费的投入力度,有效地缓解了经费不足的状况。基层老龄工作得到了加强。哈尔滨市动力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牡丹江市爱民区、林甸县、庆安县、嫩江县等县区健全了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老龄工作体系,牡丹江市2004年又分别下发了《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标准》和《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标准》,海林市、泰来县、勃利县、林甸县在抓基层工作中,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使农村基层工作得到了加强。老年维权工作更加扎实。一是成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多数市、县成立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站),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调解涉老纠纷,为老年人代写法律文书等。全年共完成10 995件老年法律援助、救助案件工作。二是建立三级老年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全省市、区、县以及街道、乡镇建立了三级老年法律咨询服务组织网络,定人、定点、定时接待和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全年接待处理了9 264件老年人来信来访。三是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哈尔滨市出台了行政规定,加强保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大庆市老龄办2004年春节期间慰问998名特困老人,送去慰问金19万元。积极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省普遍成立了各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文艺体育组织。各地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注意各层次老年人活动的需要,成为老有所乐、健康娱乐、学习交流、摄取信息的场所。全省组织了老龄宣传好新闻奖评选、老年文艺节目评选、老年健康之星评选和“银龄行动”。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黑龙江省民政厅用3年时间投入4 850万元,各地财政配套8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726个,2004年又安排资金2 000万元用于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已有191个,1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了基本养老金114.1亿元,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全省社区建立以助老为主要服务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站1 10多个,在敬老院、福利院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120多个。 (高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