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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4年民族工作为富民、强省、兴边、睦邻,构建和谐黑龙江做出了积极贡献。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初步建立了多元经济结构,种植、畜牧业已成为民族地区的基础产业。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占有耕地39.73万公顷,人均0.37公顷,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中央免收农业税政策,极大地调动了民族地区种粮积极性。2004年粮食总产18亿公斤;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农牧民人均收入3 099元。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鄂伦春、赫哲等民族的中小学大部分进入规范化学校行列,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完成了“普九”任务。少数民族职业学校、民族中专、大学民族预科班和省民族干部学院为国家和全省培养了大批专业建设人才。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大大提高,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族语文、出版、新闻、广播事业不断发展。 (朱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