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5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选举通过,南英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男,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1969-197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1975-1977年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1977-1980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1980-198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1983-198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1985-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正处级);1992-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1998-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2000-2004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2004年9-10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4年10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