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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桂兰被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和“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金桂兰,女,朝鲜族,黑龙江省宁安市人。现任宁安市东京城法庭副科级审判员,中共党员。她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的崇高情怀,严格依法办案,把公平和正义送给每个当事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她一身正气,严于律己,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追求,主审的1 050件案件,无一重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缠诉,90%的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她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她艰苦朴素,爱岗敬业,忘我工作,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审判员、“十杰女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标兵,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2005年3月9日,被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