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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关闭矿井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管理、行政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形成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无证开采、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打掉了101处非法矿井。据统计,整顿期间全省矿井总数为1 790处,截至年末,实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1 120处,受理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416处。对未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虽申请但未受理的227处矿井,省政府责令全部予以关闭,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李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