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现较快发展,城市载体功能得到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22亿元。城市给排水、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煤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后劲。积极推广牡丹江、佳木斯市推进城市二次供水系统改造的经验。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多家管理变为由城市供水企业一家管理。截至2005年末,共计完成供水管网改造任务695.3公里,基本保证了对城市居民全天24小时供水和供水安全。出台了《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并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全省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和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文本以及居民房屋供热使用面积说明。继续推进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做好前期准备。组织召开了全省城市道路清雪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同时将城市道路清雪工作纳入正在编制的相关法规之中。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意见和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编制出台了省地方标准《城市园林植物配置技术规范》,并获2005年度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城乡生态建设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促进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各地以生态省建设为目标,加大了以实施绿化为重点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全省已累计投入40多亿元用于生态园林城市、绿色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保护。森工、农垦等一批“生态型”、“自然风光型”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伊春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均分别达到26.8%和7.01平方米。 (王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