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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推进了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全力推进省直及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源整合,制订了黑龙江省直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全省已有近1/2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了改企建制,达到240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加强了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组织地市建设局和有关专家对两年来已建成和在建的所有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证了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对全省的重点工程(如政府指挥机关、交通通信枢纽、广播电视、道路桥梁等)、重点部位、生命线工程(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工程等)、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如煤气站、油库、化工等易燃易爆工程和水库堤坝等工程)和有重大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农村住房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安全鉴定,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加同计划。
    3.建立健全了施工图审查制度、强化了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监管力度。开展了审查机构的重新认定工作,共认定审查机构30家,其中一类机构7家,二类机构15家,二类限业务范围8家,满足了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需要。全省新开工项目100%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国家强制性标准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确保了结构安全,维护了公共利益。加强对审查机构和人员的监管,组织了2005年度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质量复审工作,共抽调57项工程进行复审,经专家评定后形成了复审结论,复审项目共违反强制性条件140条次,安全隐患9处,对涉及的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及执业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记录了不良记录档案。通过复审,强化了勘察、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的质量意识,为扭转全省勘察设计质量下滑起到促进作用。
    4.开展全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共申报165个工程项目,涉及工业、民用、市政、标准设计和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经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12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57项。有两个项目获全国优秀设计三等奖。
    5.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加强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稳定在500家左右,勘察设计单位专业结构和技术队伍结构基本合理,适应全省工程建设的规模和发展水平。全省共有勘察设计人员18 000余人。
    6.强化了勘察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完成了注册公用设备、化工、电气、岩土、港口航道等专业考核认定初审工作,经全国注册管委会批准,全省103人通过考核认定。与省人事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联合行文,部署了注册水利水电、环保、石油天然气、机械、采矿、冶金行业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开展了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为400多名注册人员办理了继续注册、变更注册手续,换发了注册执业印章,为注册人员执业创造了条件。配合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完成了注册建筑师等七个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组织专家完成了2005年的阅卷工作。
    7.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制定了审查机构建立节能专项审查措施,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对全省执业人员进行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专项培训,使.广大设计人员熟练掌握标准,指导工作设计。
    全省完成施工图投资额3 091 668.6万元,施工图建筑面积6 823.5万平方米,营业收入180 263.9万元,利润总额18 865.2万元。
    表彰了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30个“工程勘察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建委等13个“勘察设计管理先进集体”,鹤岗市建设局等18个“工程勘察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吴向阳等46名“勘察设计管理先进个人”,84名“工程勘察专项治理先进个人”。 (关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