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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保护

  制定颁布了《黑龙江省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标准》,规范和指导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全省环境优美乡镇试点达25个。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用量,农用残膜回收率88%,农药用量5.2万吨,化肥使用量(实物量)305万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300.36万公顷,同比提高了6.8%。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232.67万公顷,生产总量1 500万吨,认证产品900个,其中有机食品认让产品总数135个,同比分别增长46.6%、35.1%、14.4%和29.8%。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398.2万公顷,同比增长196.2%。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