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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制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自2005年6月5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石油勘探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全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中污染事故处理应急机制,制定了生态代恢复制度,填补了国内相关立法空白,地方环境立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