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投入
全省环保投入达82.66亿元,占GDP比例为1.5%。争取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支持投入3 000余万元,购置了3台应急环境监测车,配置了色质联机、气相色谱仪等先进的仪器设备。从国家和省争取环境执法装备资金730万元,为全省13个市(地)和23个县装备了55台执法专用车。引进日本援赠的10套大气自动监测仪,进入安装、调试阶段,省辖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日元贷款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累计到位金额104亿日元,完成了密山市供热项目的支付工作,指导黑龙江造纸厂污水处理项目和伊春市煤矸石发电项目做好验收准备。中国与挪威环境监测与信息系统巩固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