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
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7.9亿元,比上年增收72.6亿元,增长15.6%。其中,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375.7亿元,比上年增收37.6亿元,增长11.1%。税收任务的较好完成,为平衡各级财政收支、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落实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经济税源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下达税收计划,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和税款入库情况,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切实加强对民营个体经济等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增加了税收收入。加强各税种的管理。通过强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保证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稳步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的同时,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13.6亿元,比上年增长31%,有力地促进了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好清欠防欠工作。加大欠税清缴力度,落实以欠抵退、以票控税等办法,有效地压缩了陈欠,防止了新欠发生。 (李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