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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收入

  2005年,黑龙江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新时期全省地税系统治局思想,突出加强管理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组织收入、队伍建设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项任务,努力克服诸多减收因素,不断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使税费收入逐月大幅度增长,提前1个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共组织税费收入299.3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61.6亿元,为年计划的110%,超收14.6亿元,同比增长12%,增收17.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0.4%;共征缴社保费122.4亿元,同比增长20.8%;组织征收教育费附加11.9亿元,其他规费3.4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