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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

  计划财务围绕全行工作重心,落实股改工作各项要求,开展房屋土地确权工作,推进财务集中改革,消化财务包袱,加强非信贷资产分类管理,规范集中采购管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发挥计划财务专业管理职能,全面推行财务集中改革:对城区支行、县支行实行费用核算集中到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管理。制定印发经营性费用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管理实施细则,实现操作性职能与决策性职能分离、财务核算职能与财务管理职能分离、财务核算主体与被核算主体分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审批,控制费用支出,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完成股改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土地、房屋产权完善及初审报批工作,完成产权变更工作。对固定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建账处理,积极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明确处置原则,全年共处置闲置固定资产63 503万元。配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评估基础数据表》填报、汇总和核对。加强非信贷风险资产管理。结合全行实施财务重组要求,认真核实确认非信贷风险资产损失。开展非信贷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有效控制新增非信贷风险资产。规范非信贷风险资产损失核销后账销案存管理,提高非信贷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加强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建设和上收集中采购权限,制定黑龙江省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集中采购授权管理规则和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涵盖23类38项,提高了采购规模效益。 (栾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