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
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8月2口,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成立,管理权移交省政府,成为省级地方金融机构。省联社内设8部1室1中心,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完成6家市地办事处的组建准备工作。央行票据认购工作全面完成。截至9月末,全省79家县级联社已先后分三批全部获得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申报通过率达到100%,总额54亿元,成为全国全部获得票据的2个省份之一。全省近3亿元的保值贴补息也已获财政部门审定通过,可如期拨补到位。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落实。产权制度改革有实质进展。林口、庆安2县联社以县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社工作已经完成,分别于12月20日、26日挂牌开业。全省首家农村合作银行-虎林农村合作银行已获批准筹建,召开创立大会,已向银监会提交了开业申请。经营机制明显转换。建立和完善4个机制。一是竞争机制。在市联社机关人员和县联社班子成员产生上,实行竞聘上岗,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二是激励机制。推行以县级联社为单位等级社管理、薪酬制度改革为重点,探索建立适应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管理办法,实行绩效挂钩。起草《县级联社等级管理暂行办法》、《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全省79家县级联社等级、薪酬测算已经完成。三是决策机制。各级联社分别建立贷款、财务、等级社管理、人事任免等民主议事机构,贷款审批、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投票表决,透明度得到增强,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四是约束机制。建立完善258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基本覆盖各业务岗位和环节,印发全辖人手一册。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及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内控建设得到加强,防范风险的能力有效提高。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稽查局,各市地的稽查分局和县联社的稽核组陆续成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提高了全省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唐春刚 李德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