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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省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25.2亿元,同比增长19.86%。其中,财产保险支付赔款13.8亿元,同比增长29.6%;人身保险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1.4亿元,同比增长9.6%。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灾害时,保险业反应迅速,理赔及时,对帮助受灾户迅速恢复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出口信用保险共7 000万美元,为出口和对外投资提供了收汇保障,并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指导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在垦区范围内完成3 级机构搭建工作,开发水稻种植保险等84个保险产品,按照“先农险、后商险,先局部、后放大”的原则,开展农险业务,全年共实现农险保费收入2.19亿元,占全国农险保费收入的1/3,承保面积148万公顷,承保户数14.5万。全年已支付赔款1.5亿元。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人工增雨防雹网络体系,成功实施人工增雨168 场次,覆盖土地6 732平方公里,减少经济损失约4亿元。与省劳动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银监局、证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成立了企业年金业务推动组。黑龙江省有2家保险机构获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资格,4家保险机构获得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标准企业年金受托规模455万元,继辽宁省之后第2个正式启动企业年金业务。产险机构继续调整车险与非车险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企财、货运、责任、家财和意外伤害险等业务,提升产品开发、引进、置换、改造、销售水平,缩短产品升级换代周期,增强新产品对业务增长的拉动力。寿险机构进一步强化内含价值和长期持续发展策略,重点发展10年期以上期缴业务,切实加强续期业务管理,寿险新单期缴业务和续期业务比例逐步提高,业务结构趋于合理。 (刘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