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黑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l 760亿元,比上年1 555.40亿元增长13%,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 323亿元,县消费品零售额226.40亿元,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10.70亿元。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 518亿元,餐饮业零售额204.10亿元,其他行业零售额37.90亿元。商品零售价格指标为100.4,其中城市99.7,农村102.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2,其中城市100.8,农村102.3。全省消费品市场95%以上的商品供求已完全由市场调节,消费品流通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对引导消费、指导生产、扩大内需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作用更加明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网点布局更加合理;新型消费观念逐步确立,假日消费、信贷消费、热点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汽车、通讯器材、商品房消费分别增长23%、79.3%和32.9%,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面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开设了l 500余家农家店,发展连锁经营,实现了多渠道开拓农村市场;加强了对成品油和典当、拍卖、废旧机动车等市场的监管,维护了市场秩序;建立了全省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重要生产资料市场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制度,初步形成了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网络体系。其中,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网络体系已在松花江水污染引发的市场波动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黑龙江省消费品市场呈现出繁荣活跃、稳定增长的良好局面,销售规模实现历史性突破,市场销售规模是2000年的1.61倍;人均每天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6元,比2000年增加4.69元;居民消费档次不断提高,城市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外资、外埠零售企业发展迅猛,大型商场、超市拉动消费作用明显;商品价格有升有降,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任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