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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黑龙江省列入改制指导性计划的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106户,其中工业企业56户,非工业企业50户。总体要求是: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要分别完成计划的70%,其他地市要基本完成,按照这个要求,应完成90户。黑龙江省国资委按照既定目标和部署,截至2005年末,完成92户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任务,工业企业56户,非工业企业36户。在92户改制企业中,国有退出64户,占总数的70%;国有及国有控股21户,占总数的23%;参股及混合所有7户,占总数的7%,改制模式呈现多样化。据统计,92户改制企业的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3.9%,销售收入增长16.3%,利润总额增长80%。受改制企业的带动和影响,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2.9%、29.4%和41.6%。产权招商取得明显效果,共签约国企改革招商引资项目59个,协议引资299.8亿元,已引入资金23.1亿元。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签约引资项目13个,西钢集团引入成都通德集团、省煤机集团引入美国IMM公司,引人世界500强企业2个。政策性破产实现历史性突破,130户企业列入全国政策性破产4年总体规划,33户企业列入国家破产建议项目,居全国第一。重点推进18户企业实施破产,已破产终结和基本终结9户,超计划完成1户;11户得到国家批准立项,超计划完成1户。不良金融债务和解取得新进展,2005年,工商银行308亿元不良贷款剥离价格为贷款本金的27.7%,比上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剥离价格低3个百分点,整体处置可节约成本9亿多元。剥离四大煤矿(鸡西煤矿、鹤岗煤矿、双鸭山煤矿、七台河煤矿)、西钢集团、北钢集团、龙涤集团等出资企业不良金融债务48.1亿元,比原方案多剥离10.4亿元,可降低省管企业资产负债率4.6个百分点。促成龙涤集团以35%受偿率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4.2亿元的债务和解协议,为龙涤集团恢复上市、解开相关债务链奠定了基础。分离办社会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加速推进,黑龙江省属107所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工作基本结束,其他省属44所企业办中小学、公安机构移交地方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完成了鹤矿集团管理40多年的2个农业村屯移交地方的工作;协助中央企业完成61所中小学、19个公安机构向地方的移交工作,共移交9 260人;协助哈尔滨铁路局移交所属学校2所,移交332人。黑龙江省61户大中型企业的506个辅业单位完成分离任务,黑龙江省属75个辅业单位已完成分离。 (高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