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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地合作

  省科学院与中科院长春分院合作,构建产业化工作平台。长春分院、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共同出资、出人,将合作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学院,共同合作并交叉申报科研课题和科技孵化项目,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前期工作全部到位,工作稳步进行。集各方面科技优势,形成互补型整体,提高科研水平和孵化科研成果质量。 (于海山 马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