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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顺利完成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全员竞聘的用人新机制,精减、分流4.57万名在编教师,撤销乡镇教育办。中小学教师全部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86%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聘任,全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年龄由40.6岁下降到37.2岁,学历达标率由92%上升到95%。以基础教育课改为契机,开展各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工作,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2005年,全省共认定各类教师资格47 905人,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和全省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在高校实施“长江学者计划”和“龙江学者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特聘教授31人。经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有关高校认真遴选和推荐,并经省教育厅组织由著名院士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确认有9位海内外学人符合黑龙江省高校有关学科特聘教授的招聘条件。全省21所本科高校和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参加了“2005中国海外学人黑龙江创业洽谈会”,有35名海外学人正式签约到黑龙江省高校长期工作。截止到2005年,已引进优秀海外学人230余人,签订了一大批科研合作项目。高校共有两院院士25名,另与省外共享10名。省属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副高职以上教师占41.3%,研究生毕业以上教师占24.9%。制定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高职高专“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建设培训基地5个,有300余名在职教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3 000余名教师接受各类培训。 (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