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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到2005年底,全省普通高校共62所。其中,本科院校25所,专科院校37所(包括34所高职院校);部委所属院校3所,地方所属院校59所。本专科毕业生98 699人,招生168 573人,在校生533 206人。研究生层次毕业生合计6 608人,招生13 653人,在校生37 075人。其中,博士毕业生913人,招生1 966人,在校生7 421人:硕士毕业生5 695人,招生116 687人,在校生29 654人。全省教职工合计65 640人。其中,专任教师31 505人,行政人员9 400人,教辅人员6 118人,工勤人员8 216人。教师中,有博士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6%,有硕士学历的教师为25.0%,有本科学历的教师为64.8%;专任教师中正高职4 220人,副高职11 414人。全省学校产权建筑面积中,教室34.41万平方米,图书馆9.12万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27.43万平方米,体育馆4.81万平方米,会堂1.69万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9.3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43.48万平方米,学生会堂7.86万平方米,教工单身宿舍0.72万平方米,教工食堂0.3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1.77万平方米,教工住宅32.40万平方米。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