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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2005年,全省共有大中专学校毕业生149 077人,比2004年增加22 210人,省教育厅和各高等学校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主要措施有:(1)实行就业情况与学校工作的双向挂钩,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观、发展观。落实中央16号文件提出各项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条件,打通大学生去基层就业、创业之路。召开专门的老工业企业人才招聘会,为老工业企业选拔11 429名毕业生。(2)实行了“一站式”服务,集中对外办公,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组织编辑文件汇编、政策汇编、需求信息、政策咨询等,提供给各校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就业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9月1日、12月30日,由教育厅向社会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待就业率。3月20日、6月20日,各高等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3)组织建立了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2005年为8 000余名毕业生提供了服务。开通了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并不断丰富网络内容,提高网络常识、扩充网络内容,为毕业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4)组织了第一批就业指导师培训班,为高校培训100余名工作骨干,其中有70人已获得国家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组织了人力资源师培训班,73名同志参加了培训,58人已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师资格证书。200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81.38%,在全国排名前10位(2004年为23位)。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