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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龙江学者计划”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高校实施“龙江学者计划”,并制定了《龙江学者聘任办法》。聘任办法共7章28条,主要内容是:龙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每年招聘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0名左右。聘期为3年,聘期内享受龙江学者资金;特聘教授资金为每年每人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讲座教授资金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同时规定了岗位设置条件、招聘条件、聘任程序、支持方式及考核管理等办法。 (赵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