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全省共有文化(文物)事业单位1 409个,全系统职工达12 574人。其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4个,从业人员5 565人;艺术表演场所45个,从业人员468人;省、市、县三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44个,从业人员1 846人;公共图书馆96个,从业人员1 669人;公共博物馆46个,从业人员706人,行业博物馆11个;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研究、文化出版等其他文化事业机构36个,从业人员803人;文物管理机构83个,从业人员348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96个,在编稽查人员635人;有农村电影放映队2 300个。全省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遗存4 500余处,其中古代遗存近3 800处,近现代遗存700余处。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68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00余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哈尔滨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处(齐齐哈尔、宁安、依兰、阿城、呼兰)。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支持和投入力度,全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总支出42 575万元,比上年增长7.8%,财政补助收入36 424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增长4.1个百分点。其中,省直事业费支出14 084万元,比上年增长20.3%.财政补助收入11 449万元,比上年增长28.28%,全年新增各类专项业务经费1 760万元。全省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年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总投入6 115万元,比上年增加4 48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 647万元,省级财政投入引导性资金767万元。新建和改建、扩建文化设施项目41个,建成项目11个,其中图书馆6个,文化馆2个,竣工面积7 000平方米。省京剧院引资1 980万元对剧场进行了改造,黑河市投资400万元改扩建黑河市图书馆4 000平方米,佳木斯市投资800万元的市标志性文化工程佳木斯艺术剧院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创造了突出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