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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修志工作

  2005年,省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推进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进程。《黑龙江省志》的编纂任务得到进一步落实。109部分志,除8部自编志和省经委承担的轻工、纺织、黄金、冶金、化工、机械、煤炭、建材等8部分志以及商业志任务没有落实、人口志的编纂任务没有完全落实外,其他各分志的编写任务均已经落实。已经完稿准备终审定稿交付出版的有《中国共产党志》、《电力工业志》;完成断限在(1986-2000年)初稿的有《统计志》等4部分志;完成初稿60%以上的有《测绘志》等13部分志;完成初稿50%的有《文学志》16部分志;完成初稿30%的有《人大志》等21部分志;进入编写阶段未完成30%的有《政府志》等20部分志;处在收集资料阶段的有《城建志》等45部分志。从编写进度上看,《大兴安岭地区志》完成80%,《绥化市志》完成75%,《哈尔滨市志》完成70%,《鸡西市志》完成67%,《齐齐哈尔市志》完成60%,《双鸭山市志》完成40%,《伊春市志》、《牡丹江市志》完成30%,《鹤岗市志》、《七台河市志》完成20%。全省县(市)、区中除《五大连池市志》出版外,《嫩江县志》已交付印刷。富锦、桦南县志已进入总纂阶段。肇源县等3个县(市、区)完成90%,五常市等34个县(市、区)完成80%,海伦等6个县(市、区)完成70%,宁安等4个(市、区)完成60%,穆棱等16个县(市、区)完成50%,兰西等3个县(市、区)完成45%,讷河等5个县(市、区)完成40%,双城等21个县(市、区)完成30%,富裕等6个县(市、区)完成20%,东安等5个县(市、区)完成了10%。对省《水利志》、《乡镇企业志》、《信息产业志》、《宗教志》、《保险志》等16部志书篇目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使其分类科学、归属得当、反映全貌、排列有序、标题精确。省志《物价志》、《民族志》、《军事志》等志书的承编单位编纂了资料长编,《民族志资料长编》分上中下3册公开出版。伊春市志办完成了20年《伊春日报》入志资料征集工作,并编写了标题资料52.7万字,收集入志资料新词语1.1万余字,完成《伊春市志》续志工作资料的征集编纂工作。绥化市充实调整了地方志资料员队伍,全市共落实1 418人,并分别建档立册。其中市直222个部门落实地方志工作资料员444名,为广泛全面征集入志资料提供了人员保证。全市共补充征集入志资料3 000余万字,其中市志办收集资料达1 000余万字。 (柳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