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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部门“四五”普法工作

  2005年是全国宗教工作“四五”普法最后一年。按照要求,对全省宗教工作部门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在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开展的“四五”普法工作中,坚持普法与学法、用法的有机结合,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依法管理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基本上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包括宗教界上层人士在内的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律素质有显著提高。省宗教局和全省4个市地宗教工作部门被评为全国宗教工作部门“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马国利等10名宗教工作干部被评为全国宗教工作部门“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刘宇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