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芝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延芝,女,1950年1月生,辽宁省盖县人,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1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高级政工师。1969年11月至1977年5月,哈尔滨锅炉厂四车间工人;1977年5月至1981年11月,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宣传部干事;1981年11月至1984年5月,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5月至1987年9月,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宣传部部长;1987年9月至1988年5月,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副书记;1988年5月至1992年10月,哈尔滨市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92年10月至1997年11月,哈尔滨市道里区委书记;1997年11月至2000年1月,哈尔滨市委常委、道里区委书记;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8月至2003年8月,伊春市委副书记、伊春市政府市长、伊春市林管局局长;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助理;2005年5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