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周启涛 1959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9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任现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占春
县长:罗宏升 1956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任现职。
副县长:刘建强 刘海东 宫鹏程任月华(女) 钱 华(女) 雷 斌孙 健
县政协主席:高 珏
【概况】
桦川县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位于三江平原西部,松花江下游南岸。县辖9个乡(镇)、105个行政村、164个自然屯,县属6个国有农、林、牧场。总面积2 268平方公里,总人口21.7万,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6.94‰。桦川县素以“天然福地,鱼米之乡”而著称。土地、水利、植物、动物及矿产等资源比较丰富。境内北部平畴沃野,优质“桦川大米”享誉全国。水产品有鲤、鲢、鲫等鱼类11科37种。南部山区盛产木耳、人参等山产品18种,五味子、枸杞子等中草药50种,鹿、狍子等野生动物40种。煤、油页岩等矿产资源10余种,泥炭储量丰富,极具开采价值。
工业
全县通过积极贯彻全党抓经济、重点在工业的指导原则,集中精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使企业效益迅速提高,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红豆油米有限公司投资2 000万元,改造完成年加工大豆10万吨、色拉油1.7万吨和年产500吨磷脂生产线。风驰车桥有限公司投资865万元,改造完成6480型车桥生产线,形成年产3 000台套能力。慧丰酒业有限公司完成投资700万元,形成年产乙醇1万吨能力。桦誉粮油有限公司完成投资500万元,形成年加工水稻3万吨、加工小麦1万吨、生产米糠油5 000吨能力。通过项目建设和开发,全县工业增加值实现8 201万元,增长11.6%;销售收入3.09亿元,增长25%;利润126万元,增长20%;税金500万元,增长32%。
招商引资
引进域外资金3.5亿元、经济技术合作项目71个,到位资金1.14亿元,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3个。抢抓政策机遇,向上争取国家优质水稻基地等农业和城乡基础建设项目21个,资金1.8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 937万元,同比增长17%。加大保发展、保运转、保稳定投入力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津贴、补贴统一并轨和及时足额发放。金融系统累计发放支农贷款2.3亿元,同比增长107%。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 176元,同比增长12%;农民人均收入实现3 328元,同比增长7%。
农村经济 全县粮食总产量实现3.06亿公斤,以绿色食品为重点的特色农业种植面积发展到7.33万公顷,同比增长29%。以生猪为主导的畜牧业产值实现3.5亿元,同比增长9%。向域外转移农村劳动力5 018人,实现劳务收入3 119万元。扶贫开发第二批15个重点村整村推进通过省、市验收。
民营经济
以“创业行动”为载体,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全县新涌现出创业人员248名;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分别发展到2 326户和119户,同比增长10.8%和21.4%;年产值超千万元的民营企业15户,超百万元的32户;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3亿元、税金950万元,同比增长8%和30.1%。
社会事业 科教兴县战略进一步实施。引进科技项目资金218万元,落实国家、省科技项目3项。在国家测绘总局的帮扶下,建成开通政府网站,形成覆盖县乡村的信息化服务网络。“院县共建”工作也取得新进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投资1 080万元完成梨丰乡南林小学、四马架乡民乐小学的危房改造及全县13所学校校舍维修工程,建成县一中8 000平方米第二教学楼,教育部门在全省督导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维修改造县医院住院处,完成传染病区建设,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用药安全得到保障。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69‰以内。筹资580万元完成有线电视光缆网络升级工程,通村率达到81%,入户率达到41%。群众文化设施得到改善,改造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回购体育馆产权,体育休闲广场竣工使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显著。涌现出国家级文明村1个,省市级文明村镇、单位41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桦川”创建活动,破获刑事案件507起,破案率99.4%,命案破获率100%。强化信访工作,集中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涉法案件,信访量同比下降30%。
各项改革
国企改革有新突破。酒精厂、桦川煤矿等6户企业完成改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为78户并轨企业7 000名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4 128万元,企业改制面达到86%。农村改革有序推进。乡镇机构人员定编定岗和分流工作顺利完成。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入,顺利地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管理体制,保证乡镇正常运转和乡村人员工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县中小学校长全部实行选聘上岗,1 656名教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加快,申请认购央行票据获得批准。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年征缴保险费、争取补助资金1 888万元,养老保险顺利纳入省级统筹,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医保参保人员医药费正常结算,低保工程实现应保尽保,在佳木斯市率先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