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省委调整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钱运录任组长,对落实《实施纲要》作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纪委深入部分市(地)和省直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了全省推进会议,在佳木斯市和大庆市进行试点,将这两市的经验在全省推广。省政府制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省委组织部制定《推荐提名、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省财政厅制定《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源头治腐工作的若干规定》。省发改委制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制定《加强工程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国资委制定《关于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推进了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