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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1)对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全省立案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案件17人,涉案金额14.3万元;查处参与赌博活动的党员干部116人;查处公款旅游党员干部9人;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单位22个。全省有1 13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12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2)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普遍召开了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9 59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自查自纠问题12 177个。县以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 772人次,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0 003人次,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和警示谈话1 450人次。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职务消费情况报告与监督制度,全省1 50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向纪委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发现和反馈问题2 680个。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换届选举中“跑官、要官”和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加大了治理力度,全省有2名处级干部28名科级干部因“跑官、要官”等问题受到纪律处分。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