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项目411项,受理群众投诉698件,纠正影响行政效能行为304件,发出监察文书154件,给予党政处分136人。执法监察六项工作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7起,结案111起,提出监察建议225件,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813件,解决投诉770件,党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1)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全省共清理出22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52人,国有企业人员170人。金额为4 233.2万元,已撤资退股3 590.3万元。建立了煤矿法人代表公开、企业性质公开、投资构成公开、聘任用工公开、煤炭产量公开、销售渠道公开、交纳税费公开的“七公开”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漏洞。(2)对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国家开发银行向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提供600亿元政策性贷款,省监察厅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分行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并对项目资金运行、工程招投标和动迁等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了贷款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国家开发银行向全国推广了黑龙江的经验。(3)对土地市场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检查188次,纠正违规违纪问题16件,提出整改建议88个,全省一律实行了预存补偿费专用账户,建立了补偿发放责任制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865起,已结案596起,涉及土地面积934.08公顷,收回土地面积43.98公顷,罚没款1 470.65万元,行政处分4人,刑事移送32人。(4)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调查处理责任事故9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3人,其中地厅级1人、处级22人、科级以下151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