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和谐企业活动
省总工会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家联合会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各市(地)、产业工会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改制企业做到了重新签订、续签或确认集体合同。三方机制建设不断完善,80%的县(区)总工会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省大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大部分市(地)做到了有资金、有专人、有制度。完成了《全省工会系统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草案)》的制定工作。“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职工信访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启动了全省工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