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度改革
积极争取扩大黑龙江省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组织专家就高寒、高纬度等艰苦条件对人的健康、安全、生活、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多方面的影响,进行专题调研;起草扩大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调整类别方案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向中央主管部门反映。经过努力,黑龙江省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由72个增加到108个,每年中央财政此项拨款达7亿元,是全国增加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开展各级职务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和测算,对黑龙江省工资制度中存在的特殊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拟定下发公务员工资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个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在清理津贴补贴基础上,研究拟定了黑龙江省地区附加津贴实施办法。对伊春、大兴安岭政企合一区(局)的人员工资过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解决意见。 (杨立光 陈文涛 丁晓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