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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2006年,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19 092人,应安置12 384人,已安置12 013人,占应安置总数的97%。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对2006年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哈尔滨等5个市作典型发言,推动了全省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开展。完成了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加强了对安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进会,加大了自谋职业安置力度。下拨国家财政自谋职业补助经费4 757万元,省级财政490.8万元,使全省2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的自谋职业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 000元,其他县市的自谋职业财政补助达到5 000元,比上年分别增加3 000元和2 000元,实现了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由单一地方筹措资金保障向纳入国家、省级、地方三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机制的转变。为增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自主择业和社会竞争能力,省退役士官培训中心举办了3期士官安置岗前培训班,培训率达95%以上,受到了部队的赞誉和士官的欢迎。2006年,全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9 514人,自谋职业率达到55%。全年全省收取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金4 334万元,对拒不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完成了2004年度20 100名新兵优待安置证的发放工作和2006年278名转业士官、36名复员干部的计划审定和移交安置工作。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