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工作
编制《黑龙江省社区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了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省财政厅社区建设资金支持,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全省67个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比较突出的市、区(县)。全省3 068个社区中,有2 940个社区解决了办公和服务用房,1 888个社区达到了省规定标准,用房解决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95.8%和61.5%,实行信息化管理的社区1 964个,占62%,比例比上一年均有较大提高。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个、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405个,街道级社区服务网络在全省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