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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全省法院共审结和执结的各类案件325 490件,与上年同比上升2.1%。其中,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收案4 746件,上升5.4%;结案4 035件,上升5.2%。(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了社会秩序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 53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27 181人。其中,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涉黄、赌、毒、网络等犯罪9 268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1 39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无罪2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拘役、管制和缓刑11 549人,单处罚金刑1 271人,免予刑事处罚514人;促进犯罪分子改造自新,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 682件。(2)综合运用司法强硬手段,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90 228件,涉诉标的额131.35亿元。其中,涉及国企改制、金融改革、城镇建设、知识产权、外商投资等商事案件79 301件;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和房地产等民事案件110 927件,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3)强化司法审查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 055件。其中,对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866件;判决维持、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1 137件;经协调撤诉910件,与上年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 692件,支持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9件,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4)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实现合法权益。共执结各类案件58 085件,与上年同比上升5.9%;执行标的额89.1亿元,上升26.1%。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5)完善信访处理机制,集中力量处理涉诉访。共办结重点上访案件2 271件,其中息诉896件;再审依法纠正裁判错误案件949件,占全部生效案件的0.4%。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变上访为下引,就地办案273件,就地调解、撤诉结案103件。全年涉诉信访总量下降8.2%,到省进京的上访案件与上年同比减少2 416人次,其中进京访下降37.4%。(6)加强审判指导,延伸司法服务功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制发《关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司法文件,指导全省法院明确工作原则,统一司法标准。全省法院还向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依法发出涉及国有资产保护、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司法建议书86份。
    2.以解决制约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1)狠抓审判质量。各级法院积极推行法官“执法质量档案”建设,强化对审判人员各项工作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全省法院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2)提高审判效率。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判。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达71.3%,一审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达3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4%,正常期限内执行结案率98.4%。其中,省法院超审限案件进一步下降至最低点。(3)增强审判效果。坚持将司法调解、诉讼指导和释法解疑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65.8%,与上年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77.3%,均高于全国平均数;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行速裁结案、巡回办案、预约办案等方便当事人的诉讼方式;加强司法救助,全省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 623.1万元,对残疾、未成年人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援助律师881人;促进司法民主,全省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9 723件,上升49.8%。
    3.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法官素质有了新的提高。(1)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以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大法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2)全省法院按照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严格的法院队伍管理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法院结合换届选举,协助、配合党委严把法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同时,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努力改善法院队伍结构。(3)全省法院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共举办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高级法官晋升资格及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20余期,培训3 000余人。省高级法院还与北大法学院联办司法考试培训班,对基层法院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省法院有10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上年的2.3倍,接近前五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总和。(4)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省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保证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74人,违法违纪人数比上年下降29.5%。在“时代先锋”金桂兰的榜样带动下,全省法院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1个集体、3名个人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6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单项表彰;44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6个集体、11名个人被荣记二等功。全省法院全年共投入资金5 461.4万元,用于基层法院“两庭”及物质装备建设。各中级法院已全部开通二级网络视频语音系统,全省已有125个基层法院建成局域网。 (陆 富)